珠海市人民政府:
《珠海市斗門區(qū)人民政府關于申請上橫大橋改建工程建設項目土地征收的請示》(珠斗府〔2023〕55號)收悉,現(xiàn)批復如下:
一、同意你市斗門區(qū)將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1.0517公頃(其中耕地0.0006公頃)和未利用地0.0820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并辦理征地手續(xù);同意將國有農用地0.2925公頃(不涉及耕地)和未利用地0.2795公頃轉為建設用地,另同意使用國有建設用地0.0006公頃。上述批準建設用地1.7063公頃,由當?shù)厝嗣裾婪ㄒ酪?guī)供應,作為上橫大橋改建工程建設項目建設用地。
二、請你市人民政府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有關規(guī)定,嚴格履行征地批后實施程序,及時足額支付補償費用,落實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等安置措施,妥善安排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(chǎn)和生活,保證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,長遠生計有保障。征地補償安置不落實的,不得動工用地。
三、請你市人民政府負責落實補充耕地。督促補充耕地責任單位認真按照補充耕地方案,補充數(shù)量相等、質量相當?shù)母亍?/p>
廣東省人民政府
2023年11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