劃龍舟比賽。圖片來源:南方+客戶端
5月12日,廣東省體育局印發(fā)《關于進一步明確體育場地設施和體育賽事活動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明確游泳等體育場館由屬地自行確定恢復開放時間,龍舟等體育賽事活動由屬地自行確定恢復辦理時間。這是新冠肺炎疫情發(fā)生以來,省體育主管部門首次對游泳館及龍舟等體育賽事解除“暫不恢復開放”“暫不恢復舉辦”的限制。
根據(jù)5月7日國務院聯(lián)防聯(lián)控機制印發(fā)《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(tài)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》和5月9日我省重大突發(fā)公共衛(wèi)生事件二級響應調整為三級響應最新指示要求,為確保疫情防控、復工復產(chǎn)和全民健身活動積極推進,省體育局就體育場地設施和體育賽事活動有關事項通過《通知》進一步明確了相關要求。
《通知》明確了游泳等體育場館、龍舟等體育賽事活動由屬地自行確定恢復開放時間、恢復辦理時間,但都要在“按照分區(qū)分級防控要求,在屬地低風險并落實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”。
值得注意的是,5月6日,廣東省體育局印發(fā)的《常態(tài)化疫情防控期間體育場地設施和體育賽事活動指引》中,仍明確“各類游泳館,包括其他體育項目場地配套的淋浴設施暫不恢復開放”“馬拉松、龍舟等大型、跨省跨境的體育賽事活動暫不恢復舉辦”。
而在廣東省重大突發(fā)公共衛(wèi)生事件二級響應調整為三級響應之后,省體育部門根據(jù)最新指示要求,更新了對游泳等體育場館的恢復開放、龍舟等體育賽事的恢復舉辦的要求。